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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发展及圣-桑的《a小调中提琴协奏曲》


      中提琴,作为交响乐队中弦乐器组的一件乐器,与小提琴、大提琴及低音提琴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在弦乐艺术发展史上,它也占有显要地位。中提琴按五度调音,比小提琴低五度,比大提琴高八度。它的音色结实明亮,略带忧郁色彩。在现代管弦乐队的发展史上,中提琴一直不太受音乐家们的重视。因为它的音色既不像小提琴那样明亮、活泼,又不像大提琴那样低沉、稳重,所以在乐队中主要用于中声部的连接,起着支持其他弦乐器的作用。在过去,一些音乐家片面地认为中提琴演奏者是由不称职的第二提琴演奏者兼奏的,所以中提琴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被动的、不正常的,更是艰难的!但是在19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审美意识的不断变化及音乐美学的发展和欣赏水平的提高,中提琴被越来越多的音乐家、作曲家所发现和欣赏,使中提琴有了更多的独奏和参加室内乐队、管弦乐队的机会,甚至还成为主奏乐器,从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些器乐学家认为中提琴的音色接近于小提琴的音色,而大多数的音乐家及演奏家则认为它的音色与大提琴更为相似。正如伟大音乐家柏辽兹所言:“中提琴的音色使大提琴高音区的声音变得柔和,获得了圆润、丰满和明朗的效果,同时又保留了它们各自的特性和基本色彩。”[1]由于中提琴作品的缺乏,加之仅是与大提琴定弦相差八度,故而有许多的大提琴文献被移植改编为中提琴作品,并为中提琴演奏家们所演奏。在众多的改编作品中,有舒伯特《a小调中提琴协奏曲》,巴赫《中提琴无伴奏组曲》,圣-桑《a小调中提琴协奏曲》等,其中圣-桑的《a小调中提琴协奏曲》尤为突出,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艺术特色。 
      1848年之后的欧洲文化艺术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种流派如:浪漫主义、新浪漫主义、自然主义、印象主义、象征主义等相继出现,消极、颓废的因素显得特别突出,这在1848年推翻了七月王朝的法国表现得非常明显。圣-桑的整个音乐创作就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从圣-桑的美学观点来看,他不赞成过度的写实主义或任何感情上的夸张,他认为,音乐尽可能是描写性或抽象性的,音乐作品应能始终保持音乐的本色。罗曼·罗兰曾在《卡米尔·圣-桑》一文中说到:“从表面上看,虽然圣-桑的艺术富有生活的乐趣,然而在他的内心却隐藏着一种由于痛切地感受到人世间的一切都是徒然,从而产生的忧郁和痛苦。起初是一种病态的困倦,随后就爆发出一种怪诞的幽默,神经质的快乐,一种向往于丑剧,向往于滑稽可笑东西的感觉。”[2]圣-桑音乐美学的实质是大众化的艺术,或是大众可以接受的艺术。从他对贝多芬的赞美和崇拜中,我们不难发现,他是一个具有深刻信念的民主主义者,他敢于创新,敢于表达强烈的感情。正是由于这一点,他才能够将法国器乐音乐创作从第二帝国以来“崇高典雅”与“精致”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而汇入整个欧洲音乐发展的主流——浪漫主义中,其《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就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气氛中完成的。 
     1873年,圣-桑完成了在他整个音乐创作中占重要地位的《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作品第33号)的创作,题为献给巴黎音乐学院著名大提琴家、教授奥古特·托尔贝格。虽然这首作品从形式上看属于单乐章作品,但它却是由性格完全不同的三大部分组成的。一些作曲家曾做过这方面的尝试,但都不像圣-桑的这部作品清澈、严谨、精致、凝练,同时体现了法国音乐的特色——明朗、朴实,充满着浪漫主义的气息,纯粹以其直率的表达而引人入胜。整部作品既不浮华,又毫无学究气,尤其是第二部分,优美灵巧,焕发着青春的朝气。 
      这部作品的原创,是根据大提琴的特点及音响效果来写的,当它改编为中提琴的作品后,有一些地方的编写或处理发生了变化。中提琴的音色比大提琴柔和、明亮,所以,在作品的第一部分,独奏中提琴要适当收敛,控制好音量,这样声音才饱满、干净,才能为后面作品的发展打好基础。同时三连音,要使用大幅度的颤音,才能达到奔腾向前的效果。从第二小节的后两拍开始到第四小节,从第一个音,向第二个音发展,都要有一种迸发的感觉,使人们能够感到整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