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一般长约三尺六寸五,象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般宽约六寸。一般厚约二寸。琴最早是依凤身形而制成,其全身与凤身相应,有头,有颈,有肩,有腰,有尾,有足。
“琴头”上部称为额。额下端镶有用以架弦的硬木,称为“岳山”,又称“临岳”,是琴的最高部分。琴底部有大小两个音槽,位于中部较大的称为“龙池”,位于尾部较小的称为“凤沼”。岳山边靠额一侧镶有一条硬木条,称为“承露”。上有七个“弦眼”,用以穿系琴弦。其下有七个用以调弦的“琴轸”。琴头的侧端,又有“凤眼”和“护轸”。自腰以下,称为“琴尾”。琴尾镶有刻有浅槽的硬木“龙龈”,用以架弦。龙龈两侧的边饰称为“冠角”,又称“焦尾”。
七根琴弦上起承露部分,经岳山、龙龈,转向琴底的一对“雁足”,象征七星。
琴腹内,头部又有两个暗槽,一名“舌穴”,一名“音池”,一名“纳音”尾部一般也有一个暗槽,称为“韵沼”。与龙池、凤沼相对应处,往往各有一个“纳音”。龙池纳音靠头一侧有“天柱”,靠尾一侧有“地柱”。使发声之时,“声欲出而隘,徘徊不去,乃有余韵”。由于琴没有“品”(柱)或“码子”,非常便于灵活弹奏,又具有有效琴弦特别长,琴弦震幅大,余音绵长不绝等特点,所以才有其独特的走手音。
就构造而音,琴的各部分结构十分合理。其体积不大不小,既便于携带,又方正雅致。有心品琴,其形已足以使人心怡。